课程详情
一、职业背景
教师资格制度是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 在范围内适用。
二、报考条件
(1)户籍或档案在重庆市的中国公民;
(2)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
(3)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修学合格;
(4)达到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三、招收对象
对象为:申请幼儿园、、初级、、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
教师资格证种类 | 学历要求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教师资格 |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下航学历 |
◆初级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 |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 研究生或者本科毕业学历 |
四、教师资格证培训安排
科目 | 课程设置 | 学习内容 |
普通话 | 普通话 | 纠正方言、错误发音、普通话水平 |
课程补修 | 心理学、教育学课程补修 | 依据未获得心理学、教育学课程,需要参加此类课程补修且合格。 |
教 育 学(50分) | 教 育 学 | ,分析,勾画、串讲、查缺补漏、专题训练。 |
教育心理学(50分) | 教育心理学 | |
教育法律法规(35分) | 教育法律法规 | |
教师职业道德(15分) | 教师职业道德 | |
学科专业素质(100分) | 教案设计、备课、讲课 新课程理念 | 提供教师专业素质培训,试讲及点评 |
综合能力(50分) | 试讲、说课、面试专项训练 |
◆ 上半年报名5月底截止,培训后参加2013年9试。
◆ 下半年报名11月份截止,培训后参加2014年4月份。
五、培训费
1.培训费:电询(包含教材费、资料费)
2.补修教育学、心理学:200元 普通话:100元
3.网上申报:300元
六、报名提交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1寸和2寸红底标准照片各4张,共:8张。
问题解答:
1.从事教师工作是否必须具备教师资格?
是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教师必须持证上岗。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要成为教师,还需参加公开招聘。
2.取得教师资格者,可以在哪些学校任教?
《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例如,某人已经取得初级教师资格,该人可以在初级、和幼儿园担任教师(详见《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因此,不需要再取得或幼儿园教师资格。
3.教师资格有有效期吗?
目前暂无相关规定。但《中长期教育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建立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制度”。
4.具有国外学历的申请者如何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具有国外学历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其认定程序和条件与具有国内学历者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