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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大法学本科招生简章

授课机构 重庆开放大学招生信息网
上课地点 重庆电大石桥铺校区|详细地图
成交/评价 5.0分
联系电话 023-88632208

课程详情

一、重庆电大法学本科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相当于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和法律服务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行政执法方向: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具有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能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学位目标:法学学士学位。

二、重庆电大本科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综合实践、补修课。

三、重庆电大法学专业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低学分为13学分,模块设置低学分为20学分。

(1)统设必修课:开放学习指南、英语Ⅱ(1)、英语Ⅱ(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2)选修课:语文(1)、语文(2)、英语Ⅲ(1)、英语Ⅲ(2)、学位论文指南。

2.专业基础课该模块中央电大低学分为26学分,模块设置低学分为31学分。

(1)统设必修课:中国法制史、公法、私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

(2)选修课: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涉外经济法总论。

3.专业课该模块中央电大低学分为10学分,模块设置低学分为28学分。

(1)统设必修课:劳动法学、合同法、法律文书。

(2)选修课:证据学、婚姻家庭法学、税法、赔偿法、贸易法、投资法、商法与实务、竞争法、公司法、财政金融法、现代产权法律制度专题、WTO法律专题、犯罪学、侦查监督实务、职务犯罪侦查实务、公诉实务、检察实务、犯罪心理学、犯罪侦查学、监狱法学、法医学、房地产法、环境法学、仲裁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师实务、案例分析专题、保险法、创造力开发、独联体贸易法律制度、竞争与反垄断法、票据法、侵权法、侵权行为法、社会法、贸易组织法、环境法学与草原法学、外国法律思想及制度史、物权法、西方法律思想史、香港法概论、证券法、司法道德学、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

电大在制定实施性专业规则时,须将证据学课程设置为省必修课。

4.专业拓展课该模块中央电大低学分为0学分,全部为选修课,模块设置低学分为6学分。

选修课:财务管理、期货交易实务、商务谈判实务、工商企业经营管理、现代管理综合专题、房地产评估等。其中工商企业经营管理与现代管理综合专题为相似课程。

5.通识课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毕业低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已取得电大毕业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此模块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综合实践

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法律实践(法本)和毕业论文(法本),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补修课

补修课程是指在注册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补修课程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补修课程统一使用中央电大确定的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由中央电大教材、提供相关教学支持服务。本专业(方向)需补修的课程是:民法学、刑法学、法学基础知识,共12学分。

8.本专业学位论文指南为学位课程,申请学位的学生必修。

9.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

10.课程实践环节计入课程学习,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11.相似课程不宜兼修,如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12.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二)法学专业行政执法方向

1.公共基础课该模块中央电大低学分为13学分,模块设置低学分为20学分。

(1)?统设必修课:开放学习指南、英语Ⅱ(1)、英语Ⅱ(2)、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2)选修课:语文(1)、语文(2)、英语Ⅲ(1)、英语Ⅲ(2)。

2.专业基础课该模块中央电大低学分为24学分,模块设置低学分为33学分。

(1)统设必修课:中国法制史、商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学(1)、行政法学(2)、法学概论。

(2)选修课:中国法律思想史、公法、私法、经济法、外国行政法学、中国法制史。

3.专业课该模块中央电大低学分为11学分,模块设置低学分为28学分。

(1)统设必修课:劳动法学、案例行政法学、行政执法文书、行政诉讼法专题。

(2)选修课:行政程序法、行政执法实务、赔偿法、税法、合同法、公司法、律师实务、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劳动行政执法专题、税务行政执法专题、水利行政执法专题、工商行政执法专题、环境法学、行政许可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证据学。

4.专业拓展课该模块中央电大低学分为0学分,全部为选修课,模块设置低学分为9学分。选修课:行政管理学(A)、财务管理、实用心理学等。

5.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毕业低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已取得电大毕业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此模块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综合实践

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法律实践(法本)和毕业论文(法本),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补修课

补修课程是指在注册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补修课程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补修课程统一使用中央电大确定的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由中央电大教材、提供相关教学支持服务。本专业(方向)需补修的课程是:民法学、刑法学、法学基础知识,共12学分。

8.本专业学位论文指南为学位课程,申请学位的学生必修。

9.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

10.课程实践环节计入课程学习,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重庆电大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毕业低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13学分

专业基础课:法学:26学分;行政执法方向:24学分

专业课:法学:14学分;行政执法方向:14学分

专业拓展课:0学分

通识课:2学分(不低于2学分)

综合实践:8学分

补修课:12学分

本专业毕业低学分为71学分(需补修的学生为71+12学分)。本专业各模块毕业低学分之和法学为63学分,行政执法方向的为61学分;各模块中央电分之和法学为49学分,行政执法方向为48学分。本专业学位申请的规则是:取得专业低毕业学分,课程平均达到70分(含70分),参加学位外语、学位论文指南并通过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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