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
一、重庆法学专科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专科,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发展,掌握必需的法学知识,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面向基层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二、法学专业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6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综合实践。
三、法学专科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低学分为9学分,模块设置低学分为13学分。
(1)统设必修课:开放学习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英语Ⅰ(1)、英语Ⅰ(2)。
(2)选修课:英语Ⅱ(1)、英语Ⅱ(2)、计算机应用基础、语文(1)、语文(2)等。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低学分为37学分,模块设置低学分为42学分。
(1)统设必修课: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1)、刑法学(2)、民法学(1)、民法学(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
(2)选修课: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中国司法制度、法律逻辑学等。
3.专业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低学分为6学分,模块设置低学分为20学分。
(1)统设必修课: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2)选修课:婚姻家庭法学、赔偿法、公司法、竞争法、房地产法、 财政金融法、610法律专题、投资法、商法与实务、贸易法、律师实务、检察实务、监狱法学、仲裁法、国防法学、兵役法学、军队条令条例学、犯罪心理学、物业管理法规、宗教法律与制度、环境法学、犯罪学、现代产权法律制度专题等。
制定实施性专业规则时,将婚姻家庭法学设置为必修。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低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低学分为5学分。
选修课:财务管理、工商企业经营管理、现代管理综合专题、证券投资分析、地产评估、企业管理、商务谈判实务、军事体育训练(1)、军事体育训练(2)、科学发展简史等。
5.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毕业低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已取得电大毕业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巳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此模块的毕业低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
6.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统设必修课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
8.课程实践环节计人课程学习,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9.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重庆电大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毕业低学分依次是:公共基础课:9学分;专业基础课:37 学分;专业课:9学分;专业拓展课:0学分;通识课:2学分(不低于2学分);综合实践:8学分。
本专业毕业低学分为76学分,各模块毕业低学分之和为65学分,各模块中央电大低学分之和为52学分。